每一位做大型工裝裝修工程的人,最擔心的是“項目工程沒正式竣工,錢也沒有到位,而建設單位卻已經開始投入使用項目了”。對于發生的此類情況,建設方通常需要承擔以下幾種后果。
(1)未交付但卻擅自使用的;(2)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以上三種現象及情況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除此之外,建設單位期間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等資料一并提交到住建局備案、檔案館的,責令建設單位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裝項目裝修不竣工就使用,會被認定為工程質量符合交付條件,施工方無須承擔工程存疑質量問題。這在以往的案件中已有訴訟成功的案例。為此,建設單位還要向施工方承擔其它經濟損失。
通常來說,建設單位為了讓工程項目提前使用,目的是為了減少自身損失,無論出于何種考慮,不過這一做法確實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里的法律規定,所以理應承擔相關責任。
為了給大家能夠更加全面的了解接下來的交付流程,成都工裝公司朗煜裝飾小編附一個有關大型工裝項目裝修竣工流程出來:
及時搜集、整理建設項目的所有資料,建立起完整的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檔案資料。不過,上述資料為了保險起見,應當由公司專業資料員整理后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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